更新时间:2018-10-15 23:54作者:王华老师
一、工作态度:
1.按酒店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2.员工对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见但不能说服上司,一般情况下应先服从执行。
3.员工对直属上司答复不满意时,可以越级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4.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5.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告直属上司。
6.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员工尚未接班前当班员工不得离岗。员工下班后,无公事,应在30分钟内离开酒店。
7.员工不得在任何场所接待亲友来访。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员工不得使用客用电话。外线打入私人电话不予接通,紧急事情可打电话到各部门办公室。
8.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厅、厨房、更衣室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9.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
10.未经部门经理批准,员工一律不准在餐厅做客,各级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职权给亲友以各种特殊优惠。
二、制服及名牌:
1.员工制服由酒店发放。员工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员工除工作需要外,穿着或携带工作衣离店,将受到失职处分。
2.所有员工应佩戴作为工作服一部分的名牌。不戴名牌扣人民币10元,员工遗失或损坏名牌需要补发者应付人民币20元。
3.员工离职时须把工作服和名牌交回到人事部,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损,须交付服装成本费。
三、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
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2.员工的工作衣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
4.女员工应梳理好头发,使用发夹网罩。
5.男员工应穿男色皮鞋、深色袜,禁穿拖鞋或凉鞋。女员工应穿黒鞋,肉色统补袜其端不得露于裙外。
6.手指应无烟熏色,女员工只能使用无色指甲油。
7.只允许戴手表、婚戒以及无坠耳环。厨房员工上班时不得戴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