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0 10:29作者:三水老师
海盐县教育局2016年局属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攻略出炉
局属城区公办幼儿园
秋季招生计划(第一轮)
小班共计190名托班共计260名
实验:80名实验:100名
万禄:30名万禄:100名
机关:80名机关60名
招生范围
1.环城南路-东西大道-盐嘉塘-中兴路-海兴西路-百尺北路-东西大道-盐平塘-海兴东路-翁金线以内的区域。
2.环城南路以南的金汇名仕、秀水花苑、欣居花苑、金域蓝湾南苑、贝沙港湾、庆盛名邸、海韵江南小区。
3.东西大道-盐平塘-海兴路直至杭州湾以东以北的恒大御景和盛世钱塘小区。
招生对象
小班: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未在城区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
托班:由各幼儿园根据实际确定幼儿年龄段,但必须是在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幼儿。
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1.幼儿户口所在地及常住地(监护人房产在招生范围内或有长期租房合同)在招生范围内;2.持有《海盐县被征地人员分流协议书》的武原街道居民子女。
报名登记方法
1.实施两轮登记及招生。第一轮实验、万禄、机关三所幼儿园,第二轮三毛、六一两所幼儿园。同一轮中同一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报名登记,不能在其他幼儿园重复登记,如有重复报名登记的,均作无效处理。
2.报名登记选用现场信息登记审核。符合报名登记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所选幼儿园现场登记、审核。
3.现场登记审核需要材料:
(1)幼儿本人户口簿的原件,或《海盐县被征地人员分流协议书》原件;预防接种证的原件。“预防接种证”原件由幼儿园留存,开学登记后交还;如不录取的,由家长凭身份证领回。
(2)幼儿或父母房产证原件,父母或幼儿本人确无房产且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事实同住一处的,可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效房产证的原件。
(3)父母持有城区租房卡或租房协议原件。
招生录取办法
1.符合条件的报名登记人数未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超出幼儿园计划招生数的,则由幼儿园采用电脑摇号、现场抽签、按条件排队等方式录取(具体见各幼儿园招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