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2 11:46作者:王新老师
据天津发布微博消息,#便民提示#@天津交警日前制定并发布了《2016年度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2016年1月1日后发生但未结案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按照此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如下↓那这些标准是用来干嘛的?有什么用呢?咱们一起来看看!
2016年度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一、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101元/年;
二、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6230元/年;
三、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482元/年;
四、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739元/年;
五、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80090元/年;
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4187元/年;
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100元/天;
八、2015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1.农、林、牧、渔业73936元/年;
2.采矿业98961元/年;
3.制造业73180元/年;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9798元/年;
5.建筑业67709元/年;
6.批发和零售业68879元/年;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91640元/年;
8.住宿和餐饮业45547元/年;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41522元/年;
10.金融业141009元/年;
11.房地产业84012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