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8 17:20作者:李天扬老师
近日,九江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召开。浔阳晚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积极稳妥推进九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工作,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居民医疗保障体系,日前九江市正式出台了《九江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安排的时间节点,九江市将于2016年年底前统一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新政将从2017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按照《实施方案》规定,整合工作将坚持医保待遇不降原则,九江市在政策整合中将充分考虑两大保险的优势和特点,按照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总体不降低原则设计新政策。为确保有序整合,将整合工作的实施分为了三步,并明确了每一步完成的时间节点:第一步是整体移交,时间节点为2016年6月30日。第二步是整合制度,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将在2016年12月底前出台,自2017年1月1日执行。第三步是过渡运行,在2016年6月30日前新农合整体移交后,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仍分轨运行至12月31日。据介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后,九江市将实现全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八大统一”。(如图)
此次整合工作直接关系全市400多万城乡居民的参保缴费和待遇支付。分管的市领导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精心组织人员队伍确保业务经办、政策过渡、基金运行和社会舆情等方面的平稳。
九江市城乡居民医保将实现“八大统一”、2017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
近日,我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召开。浔阳晚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工作,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居民医疗保障体系,日前我市正式出台了《九江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安排的时间节点,我市将于2016年年底前统一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新政将从2017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按照《实施方案》规定,整合工作将坚持医保待遇不降原则,我市在政策整合中将充分考虑两大保险的优势和特点,按照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总体不降低原则设计新政策。为确保有序整合,将整合工作的实施分为了三步,并明确了每一步完成的时间节点:第一步是整体移交,时间节点为2016年6月30日。第二步是整合制度,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将在2016年12月底前出台,自2017年1月1日执行。第三步是过渡运行,在2016年6月30日前新农合整体移交后,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仍分轨运行至12月31日。据介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后,我市将实现全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八大统一”。(如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