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6 14:07作者:李一老师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但对于收入过高或过低的人群,还相应地设定了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即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限的,以上限作为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在上下限之间的,则按本人实际工资收入确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最高不超过19389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最低不低于2585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低不低于3878元。
而对于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有三档可以选择。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292.6元、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