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3 00:40作者:王华老师
大病医保补贴
提高居民大病医保待遇
大病医保政策主要内容
本市自2015年1月起正式实施了《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1.超限补贴。对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职工20万元,居民18万元)以上且符合统筹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职工医保参保人按90%报销;居民医保参保人,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按80%报销,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按70%报销。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40万元。
2.大额补贴。对参保人一个年度内个人范围内负担费用累计超过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2015年职工15000元,居民20000元)以上的部分,职工医保参保人按75%报销;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按60%报销;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按50%报销。其中,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参保人的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为3000元,超出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职工医保参保人按75%报销;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按70%报销;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按60%报销。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20万元。
2016年大病医保政策调整内容
1.降低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2016年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由2万元调整为1.8万元。政策调整将明显扩大参保居民享受大病医疗保险政策的受益面,预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资金将多支出2174万元。
2.提高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大额补贴的报销比例。将参加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支付比例由60%提高到65%,参加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支付比例由50%提高到55%。调整后预计居民医疗大病保险资金将多支出1145万。
满4周岁儿童免费接种第二剂次水痘疫苗
此次增加的适龄儿童免费接种的疫苗种类和剂次为脊髓灰质炎(简称“脊灰”)灭活疫苗第一剂次和水痘疫苗两剂次,经费投入为1722万。具体实施办法是,自2016年3月1日起,对满2月龄的全市常住儿童免费接种第一剂次脊灰灭活疫苗,预计全市受益儿童约13万;自2016年7月1日起,在继续对满1周岁全市常驻儿童免费接种第一剂次水痘疫苗的基础上,对满4周岁的全市常住儿童(已于2013年享受第一剂次免费接种)再免费接种第二剂次水痘疫苗,预计全市受益儿童约22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