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7 16:34作者:三水老师
12月14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在市社保局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到指定银行缴纳2016年医保费了。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缴纳,每年的12月底到次年的1月是集中缴纳下一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时间。在此期间,需要缴费的人员可以持医保证或携带个人参保编号直接到指定银行网点填单缴费,已缴费的,7个工作日后携带银行回单到社保局打印发票即可。
2016年2月初,市社保局将对未缴费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作停保处理。停保后,需要缴费的人员须先到社保局提出续保申请后,才能到银行缴费。为避免您因错过缴费时间而影响享受医疗保险有关待遇,市社保局温馨提示,请您在2016年2月前到指定银行缴费。
【社保知识】
问: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每年什么时候可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后什么时候可以生效?参保后中断缴费对享受待遇有何影响?
答: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实行按年度一次性缴费。每年1月份社保经办机构确定了当年的缴费基数后,参保人员就可以缴纳当年的医保费了,建议参保人每年的1-3月及时缴费,当月缴费,下月生效;超过3个月不缴费的,缴费后将有90天的等待期,90天等待期内产生的医保费用将不能报销。比如:参保人B在2月缴纳了当年的医保费后,3月份开始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C在4月份才缴纳当年医保费,C就要等到7月份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4-7月期间因住院产生的医保费将不能报销。参保人员中断缴费90天(含90天)以上再续保缴费的,缴费后将有90天等待期,等待期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含门诊慢性病)不予报销。
问: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以及缴费形式?
答:灵活就业人员以上年度广西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目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自身经济能力选择的缴费比例有以下两种:
1.统账结合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的8%,建立个人账户,即医保卡里按月划入医保费,可享受门诊、门诊特殊慢性病和住院统筹医疗待遇;
2.“单建”住院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的4.2%。不建立个人账户,即医保卡没有钱划入,享受住院医疗待遇和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