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6 15:04作者:王新老师
新苏州人将凭积分落户享户籍医保等市民待遇
昨日,苏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2016年1月15日起,苏州市区实行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制度,“新市民”可凭积分享受到户籍准入、子女入学和参加苏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相关市民待遇。
按照苏州市的规定,在苏州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可纳入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在户籍准入方面,苏州市公安局和人社局将根据城市公共资源的实际情况,每年分两次公布“入户指标数”,分高者优先入籍。在入学管理方面,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是否能就读公办学校,将根据流动人口积分排名和公办学校所能提供的学位数而定。在入医管理方面,每年确定一次指标数,按规定首次参保缴费后,方可享受医保。
苏州是人口特大城市,也是流动人口流入大市。2014年底,苏州流动人口实有登记数为698.9万,超过户籍人口总数。如何通过有效管理使流动人口更稳定、更有序地融入苏州,让流动人口充分享受苏州社会经济发展权益,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积分正是一种管理手段。”苏州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支队长黄清介绍,通过这一方式,吸引流动人口主动申报个人信息,主动接受计生服务、为子女参加计划免疫、办理从业健康证,从而实现流动人口从“被动接受管理”向“主动接受管理”转变。
在积分设置上,此次发布的积分标准由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三部分构成。其中规定,捐赠每满2000元,加5分;从事环境卫生等特殊公益性岗位,加30分;但若违反城市管理,一次就要扣50分。
“积分新政在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旨在提升社会正能量,不断优化人口素质。”苏州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朱江举例,“在文化程度、技能等级方面的加分设定,鼓励流动人口通过进修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逐步获得高分来享受相应的待遇。在紧缺急需专业、专利创新、投资纳税方面的加分优势,能吸引更多优秀人员在苏州投资兴业、安家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