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3 22:28作者:才子老师
淄博多举措促就业: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允许大学生休学创业
日前,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作出部署。记者获悉,淄博市政府将通过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对创业担保贷款进行贴息,提高乡镇公务员从服务基层的高校毕业生考录比例等一系列措施,促进就业创业。《意见》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失业保险费率下调至1.5%扩大稳岗补贴范围
《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作用。落实减负政策方面,将失业保险费率由3%调至1.5%。同时,将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政策适用范围由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5类困难企业,扩大到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符合条件的上述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其它企业一般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给予稳岗补贴,最高不超过50%。
《意见》要求建立就业创业政策均享制度,对就业失业登记的城镇常住人员,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保障其与本地户籍人员享受同等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将《就业失业登记证》调整为《就业创业证》,免费发放,作为劳动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及就业扶持政策的凭证。
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者享受全额贴息
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方面,《意见》要求设立市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新兴产业领域早中期、初创期企业发展。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给予全额贴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贷款贴息;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允许再申请一次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为扶持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创业,《意见》要求加大降费补贴力度。对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满12个月的创业者,给予不低于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和2000元的岗位开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