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2 23:57作者:王华老师
福州市2016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缴费通知
一、缴费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2月10日
二、缴费标准:
1.基本医疗保险费:3733.32元/全年
2.大病补充保险费:65元/全年合计:3798.32元
三、缴费方式:
1.上年度已经缴费成功的人员仍按原办法继续在福州市农业银行网点缴纳2016年医疗保险费。
2.2016年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先按上述标准预缴全年医疗保险费,在退休当月必须及时到医保中心申报办理退休变更结算手续。
四、温馨提示
1.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应及时申报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并从申报办理的次月开始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医保待遇;未及时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的人员将暂停享受医保待遇,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不能计算为医保缴费年限,参保人员退休时达不到规定医保缴费年限,应按个人申报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时福州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
2.请按通知要求及时办理续缴和退休手续,以确保个人医疗保障待遇和权益。
3.若您个人信息有变更(如手机号码或住址等),可登录我中心网站(www.fzyb.gov.cn)打开“个人信息查询”目录,点击“个人信息修改”更新个人资料,以便医保信息及时告知。
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