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2 00:05作者:才子老师
缴费年限
医疗保险交多少年?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在本市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参加医疗保险且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和累计缴费年限达到以下规定年限的,可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12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2013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1年,累计缴费年限满17年;
2016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2年,累计缴费年限满19年;
2016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3年,累计缴费年限满21年;
2016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4年,累计缴费年限满23年;
2017年及以后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
参保人员退休时不满缴费年限的,需继续缴费至规定的年限。
缴费流程
受理部门:深圳社保局
咨询电话:12333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个人医疗保险怎么交?
【法规依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缴费标准】:缴费基数x8%(单位6%,个人2%,没有单位的个人8%)
【参保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的在职人员;
二、退休前具有本市户籍,市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具有本市户籍,没有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具有本市户籍,未在国内其他地方享受医疗保障的人员;
五、具有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在学校就读,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没有用人单位的人员。
【申请资料】
1、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一张;
2、户口本,干部职工本人的医疗保险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