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2 18:02作者:王华老师
大学生城镇居民医保(下称大学生医保)是上海市城镇居民医保的重要组成部分。缴纳大学生医保后怎么就诊?如何报销?报销比例又是多少呢?
大学生医保的保障范围很广泛,涵盖校内门急诊、校外门急诊、住院(含住院和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和大病住院、大病门诊等。
校内门急诊:就诊十分简捷,只要持学校内部有效证件(校园一卡通或学生证)直接到学校门诊部就诊即可。首先,挂号费1元学生自负,其他符合上海市医保政策的医疗费用收费处直接按学校支付90%、学生自负10%原则进行扣费。请记住:普通门急诊用药由医生按病情开处方,就诊者不得自行指定药物,强求医生开药。医生根据病情出具病假证明,未经医生诊治而自行休息者,不补开病假证明。可不能为难我们医生哦,亲!
校外门急诊:门诊部医生根据病情需要转诊至指定医院诊治者,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外院门诊医疗费用,凭校园一卡通、农行卡、病史资料、医疗费原始收据及明细账单等到学生事务中心后勤百事通处审核报销,到百事通现场审核前,需将报销费用进行校园网上登记。未经转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律自理(急诊范围内的疾病除外)。在本市和外省市发生急诊范围内的疾病(含寒暑假),可直接到就近的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凭校园一卡通、农行卡、病史资料、医疗费收据及明细账单等,到学生事务中心后勤百事通处审核报销。外省市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上海市住院(含住院和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凭指定医院开具的入院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门诊部开具住院结算凭证,到医院住院。住院(包括住院和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费用属于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由指定医院予以记帐与医保中心结算,其余医疗费用由医院向学生本人收取。住院结算凭证自开具之日起7日内有效。学生证是一本蓝色的小本子,不可用校园一卡通,同学们可不能弄错了。
上海市大病住院及门诊大病:2016年8月31日前,学生因患大病需要住院及门诊治疗的,其具体医疗待遇为:住院医疗费用设置起付线(一级医院50元,二级医院100元,三级医院300元),超过起付线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
大病住院开具住院凭证。
门诊大病开具门诊大病凭证,学生凭指定医院开具的大病登记申请表、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门诊部开具大病结算凭证,到指定医院就诊。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障规定的医疗费用,由指定医院予以记帐与医保中心结算。大病结算凭证自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超过6个月后需要继续治疗或在6个月内需变更医院的,应重新开具大病登记申请表到校门诊部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