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4 08:05作者:三水老师
武汉居民医保取消参保“双限”
武汉市人社局下发通知,该市已于近日取消居民医保缴费时间限制,将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次年居民医疗保险费的时限调整为全年度。
此外,武汉市还取消居民医保补缴政策限制。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缴费的居民,可补缴当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后的医保待遇不向前追溯。其中,上年度参保缴费的本市居民,从补缴次月开始享受当年余下月份的居民医保待遇;上年度未参保缴费的本市居民和非本市户籍人员,从补缴后的第4个月开始享受当年余下月份的居民医保待遇。
武汉市人社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彭燕娥提醒,由于缴费水平变化,武汉市2016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延长至3月31日。即从今日起至截止日前,相关人员既可参保享受2016年全年居民医保待遇,也可缴费参加2016年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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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改革居民医保缴费方式
市民跑了10个月,都无法报销医保。今年初武汉电视问政曝光的居民医保缴费、报销难,将有望得到改善。昨日,武汉市人社局出台新规: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取消时间限制,提交材料也有所减少,并将逐步探索更加高效便捷的缴费方式。
在电视问政中,该市人社局局长刘志辉曾解释,之所以会出现无法报销医保的问题,是由于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固定在每年的9月至12月,并且是当年缴下年度的费用。例如,2016年的医保投保费用,需在2016年9月至12月缴纳。
问政结束后,该市人社局积极完善缴费规定,探索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今后,江城居民全年度皆可缴费,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缴费的居民,可补缴当年医保费。同时,减少普通居民参保登记业务资料,只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