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9 23:22作者:李一老师
宜春城镇居民医保有新规
中心城学生转入社区参保缴费2016年度宜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即将开始,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与2016年相同,但袁州区区属学校、幼儿园将不再办理学生医保,所有学生全部转入社区参保缴费。
据了解,凡是有城镇户口(包括乡镇)的,且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参保范围的居民,均可从2016年1月1日至4月30日,到所在社区办理续保缴费手续。对于中断参保或新参保的居民,可直接到所在县(市、区)医保局服务大厅办理。2016年续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与2016年相同。2016年个人缴费成年人每人120元,未成年人每人50元,财政补贴由去年的每人320元增加至360元。享受低保待遇、重度残疾,以及六类参战退役居民个人则不需要缴费。
与往年不同的是,从2016年开始,袁州区区属学校、幼儿园将不再办理学生医保。所有学生全部转入社区参保缴费,学生家长明年需携带户口本和原参保医保折办理转入社区手续。参保至2016年8月31日的学生,可于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携带原医保折和户口簿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办理参保手续。此外,2016年宜春市二级医院的统筹报销比例也由原来的75%增加至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