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09:22作者:李一老师
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报销说明
为了保障北京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城乡居民因重大疾病发生高额费用而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北京社保局专门制定了《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行办法》。为了让北京市民快速了解相关政策,我们对其报销有关规定进行了详细说明。
北京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报销流程
【承办机构】:北京市社保局及各区县医保中心/新农合管理部
【报销对象】:北京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新农合参保人
【报销原则】:分段计算、累加支付
【咨询电话】:010-12333
城乡居民大病医保范围包括哪些?
城乡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高额费用,农村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全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高额费用,纳入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1、起付金额以上、5万元(含)以内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
2、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
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报销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北京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合;
2、发生符合北京医疗保险政策相关治疗费用;
3、个人自付部分超过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上一年度全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高额费用。
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报销资料及流程:大病医保结算方面非常简便,不需要个人申报,由医保部门通过数据系统自动审核办理,符合大病保险报销的参保者只需要等社保经办机构的通知即可。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咨询专区
一、北京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政策什么时候执行?新农合人员可以享受吗?
【回复】:北京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政策于2016年正式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可以享受。
二、现行北京城镇居民大病医保报销起付标准为多少?具体能报销多少?
【回复】:2016年度北京城镇居民大病医保报销起付标准为36469元,起付标准以上(不含)部分累加5万元(含)以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50%,超过5万元(不含)以上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60%,上不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