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09:15作者:王华老师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出炉。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财政局发布消息称,2016年,市民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一档需缴纳1501.80元,二档则为3303.96元。住院后,市民每年最高可报销53.2万元。
缴费基数下调一档省100元二档省220元
据市人力社保局介绍,我市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将暂时按照2016年度城镇非私营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5%计算。也就是说,2016年度社平工资40042元的75%,即30031.5元,将作为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及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
与今年社平工资80%的缴费基数相比,明年,该基数将下调5%。这意味着,市民参保将更加省钱。按照一档缴费比率5%、二档缴费比率11%计算,明年,一档缴费标准为1501.80元,二档则为3303.96元。相比于80%的缴费基数,分别少缴100.11元、220.23元。
在住院报销方面,市民每年最高报销金额可达53.2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报销3.2万元,大额医疗保险最高报销50万元。
2016年1月起代扣费3月底前可补缴
市人力社保局提醒,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市民,应于明年1月10日前,前往代扣代缴银行,存入足额存款,以便银行代扣代缴。1月底,可查询本人代扣款账户,确定是否扣款成功。
如果没能及时存入足额存款或扣款不成功,市民可于明年3月底前,到参保地的医保中心或所在街道社保所办理补缴手续,将不会影响待遇享受。逾期后,市民若再办理补缴,则要在缴费成功之月起的第13个月,才能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