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09:07作者:王华老师
中山市将在2016年前建立非本市户籍人员临时困难救助制度救助经费纳入镇级年度财政预算。昨日记者从中山市政府办公室了解到,《中山市2016年公共服务均等化方案》(下简称《方案》)已于1月16日正式印发,该《方案》将稳步推进教育、卫生、住房、就业等更多的公共服务向异地务工人员覆盖,进一步缩小城乡差别,逐步实现全市社会福利公平公正分配。
教育公平居首位
记者看到,《方案》分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卫生计生、社会保障、社会服务、公共体育、劳动就业、住房保障、残疾人服务九个项目,阐述公共服务均等化思路,制定了分步实施、先急后缓、城乡一致的行动计划。
其中,教育公平位居九个公共服务项目之首,而学前教育则位于教育项目中的第一条。中山市将进一步完善助学政策体系,保障户籍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和权利,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高中阶段教育全面优化,按照高度重视,服从领导;统筹规划,全盘考虑;优化资源,合理布局的原则,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把现有镇区普通高中学校划归市级管理,由市政府负责办学,并探索土地集约利用、师资灵活交流、教学设施共用以及图书馆、运动场等配套设施共享的高中发展模式。镇区中等职业学校暂保留现行办学体制。
在心理干预方面,今年起中山首先在市直属小学、个别镇区小学启动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和干预试点的前期工作,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基础上再向初、高中推广,并逐步向全市推广。
救助临时困难
异地务工人员
《方案》将非本市户籍人员列入临时困难救助范畴属中山首创。中山市将由市民政局牵头,市流动人口办、各镇区配合,在2016年前建立非本市户籍人员临时困难救助制度,对因突发性原因造成生活上暂时困难的异地务工人员给予临时困难救助,救助经费纳入镇级年度财政预算,同时还将加大市级财政投入,健全突发事故善后处理救助制度。
此外,推出非本市户籍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学生医疗保险也是解决异地务工人员后顾之忧的创新举措。中山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主任陈惠超透露,中山将充分利用现行的流动人员积分制,逐步将义务教育阶段的异地务工人员在读子女纳入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享受与户籍学生相同的财政补助。通过学校切实做好宣传工作,促进非户籍在校学生参保,基本实现新老中山人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今年将有1.5万学生受惠于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