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09:05作者:李一老师
提高最高支付限额、降低医用进口材料个付比例、取消异地急诊备案……今年1月起,我市调整医疗保险政策,旨在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让广大参保人员看病、住院不用愁。
⊙记者 袁晓园 摄影 祝家乐
最高支付限额大幅提高
新政提高了我市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一年内最多能报销医疗费的总数)由24.8万元调整为30.7万元,加上大额医疗保险8万元,最高额提到38.7万元;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从15.5万上调到20.1万元。
新政规定,参保患者因病在VIP、特需病房等优质优价病房住院治疗的,如果出院之后的发票上面可区分VIP、特需诊疗费用的,扣除VIP、特需诊疗等费用后,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比例报销;发票上面无法区分VIP、特需诊疗费用的,个人负担费用总额的5%,其他符合报销范围的费用按规定比例报销。
以前,特需诊疗费用是不给报销的。但不少医院病床紧张,病人为了得到及时治疗,挤不进普通病房,不得已住进特需病房,由此产生的很多费用无法报销。现在这种情况有望改观。医保局职工科李科长介绍。
血透13种乙类药可按甲类报销
新政将慢性病中肾功能衰竭患者的规律性血液透析、腹膜透析以及与审定病种相关的检查费用、化验费、肝素帽(限腹膜透析)费用和符合《包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报销病种用药范围及最高支付限额》的乙类药,参照甲类标准给予报销。
肾衰竭病人血液透析用的13种乙类药剂,比如肝素钠、左卡尼汀、华法林、骨化三醇、促红素等,现在都可以按甲类药报销。医保窗口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乙类药和甲类药的报销比例不同,甲类药是100%纳入医保统筹报销范围,乙类药则按价格不同有不等的自付比例。50元以下药品自付10%,50-100元药品自付20%,100元以上药品自付30%,剩余部分纳入统筹。现在这13种乙类药也开始按甲类药报销,肾衰竭病人的负担将更轻。
医用进口材料个付比例降底
新政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用进口材料个人负担比例由40%降低为20%。比如心脏支架,国产支架最便宜的要1.2万元,进口支架最便宜的得2万元。以前的政策是国产材料个人负担20%,进口的个人负担40%,2万元的进口支架个人需要负担8000元。现在这个比例降低到20%,个人只需负担4000元,比以前少掏了4000元。职工科李科长举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