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6 10:07作者:王华老师
2018年攀枝花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流程手续说明
事项名称 |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服务对象 | 全市参保人员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等。 |
受理单位 | 市、县区社保局 |
申请条件 | 长期在外地居住或工作的参保人员 |
申报材料 | 1、 转出申报材料:(1)转移人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有工作单位的转移人员,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或调动函等相关材料;(3)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转入申报材料:(1)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转移人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办理流程 | 1、转出办理程序:(1)转移人员按规定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据此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转移人员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接收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接下来的工作由社保经办机构之间联系完成;(3)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完后通知参保单位或者参保人员本人。 2、转入办理程序:(1)转移人员按规定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以及原参保地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经审核同意后,转移人员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接下来的工作由社保经办机构之间联系完成;(3)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完后通知参保单位或者参保人员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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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 免费 |
办理时限 | 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
办理地点 | 市、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市社保局(3349114),东区社保局(2224885),西区社保局(5555315),仁和区社保局(2900607),米易县社保局(8178667),盐边县社保局(8653217,8658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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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 | 0812-33331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