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6 22:22作者:李天扬老师
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按月领取: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注意: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第一部分:
①缴费年限不足15年,本轮天津退休职工2016涨养老金增加120元。
②缴费年限满15年不足16年的,本轮天津退休职工2016涨养老金增加123.5元。
③缴费年限达到16年及以上的,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本轮天津退休职工2016涨养老金3.5元。
示例:老李退休前缴养老金费年满17年每月能领取127,老王退休前缴养老金年满18年每月就能领取130.5,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