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3 05:55作者:三水老师
眉山2016年退休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根据中央、省相关文件精神,眉山市社保局按时在9月底以前完成了2016年度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今年调整基本养老金,是近年来首次降低调整比例,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一次同步调整,直接关系各类退休人员切身利益,情况复杂,利益平衡的难度大。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调整办法采取了国家统一规定的“三结合”的调整办法,即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体现了“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企业退休人员将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5%,同时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对超过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此外,按照政策规定除了执行以上两种调整方法外,部分特殊情形的高龄人员还进行了适度倾斜调。眉山市涉及人员228080人,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13.5元。
眉山市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已基本完成。全市涉及待遇调整人数2.86万人,共补发调整养老金6259.52万元,月人均增加242.23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高龄人员1.19万人,高龄补贴月人均增加53.21元,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增加269.9元。
附:四川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细则
定额调整
每人月基本养老金增加40元。
小编补充几句:按照国家调整精神,以及回应社会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企业养老保险两种养保制度并轨的呼吁,同时为今后的待遇调整办法完全统一打下基础,此次待遇调整机关事业和企业退休人员执行标准一样,在定额调整方面都是每人增加40元,挂钩部分、以及适度倾斜部分的标准也完全一样。
今年也是四川省首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员人养老保险待遇。
挂钩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一是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5%。二是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对超过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3年。
机关事业单位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人员,按照企业退休人员挂钩调整办法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