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3 05:39作者:三水老师
德阳2016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
目前,德阳市已对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做具体部署,调整的养老金将于本月底前发放到位。
据悉,此次是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第12次调整,调整对象为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完退休(退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
按照省级统筹要求,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高龄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定额调整部分,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月基本养老金增加40元。
挂钩调整办法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以企业退休人员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5%;二是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对超过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
高龄倾斜调整按照“满70不满80岁、满80不满90岁、满90岁及以上”3个高龄段分别增加40元、80元、120元。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将基于以上调整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本次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1至9月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于本月底前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延伸阅读】德阳市城乡养老保险实现互转互通
近期,德阳市社保局正式启动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衔接经办业务,全面打通了德阳市城乡养老保险制度间的转移接续通道,实现了城乡养老保险的互转互通。
该项业务启动后,德阳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如其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又不愿意继续缴费至15年的,可申请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继续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依法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