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8 05:40作者:王新老师
漳州2017年退休人员涨工资细则
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我省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退休人员的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在2015年12月的基础上增长6.5%左右。
据悉,我省此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的增加标准是这样确定的:定额调整部分,企业退休人员按省级统筹范围内2015年12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1.66%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各地2015年12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1.5%调整。
在挂钩调整部分中,与基本养老金挂钩的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都是按本人2015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4%调整增加;与缴费年限挂钩的部分,月增加标准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
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军转干部,如果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200元,则补齐至2200元,然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按照上述标准测算,以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3000元为例,则此次每月新增养老金200元左右,增加的金额将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补发
漳州退休人员涨工资标准
福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增加的标准主要由三部分构成:与物价指数上涨挂钩部分、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适当挂钩、与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挂钩。
其中,物价指数上涨挂钩部分,福州月增加标准为47元,莆田40元,泉州45元,龙岩43元,三明45元,南平45元,漳州43元,宁德36元;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适当挂钩,每人每月增加110元;与退休人员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挂钩,月增加标准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