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9 14:31作者:李一老师
2016年基本养老金调整将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增加100元。挂钩调整方面,一是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从江西省养老保险实际情况出发,继续坚持适当向低收入人员倾斜,适当缩小养老金高低差距。
挂钩调整根据本人定额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同分成八档,1500元以下的(不含1500元),每人每月增加105元;1500元至2000元(不含2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85元;2000元至2500元(不含25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2500元至3000元(不含3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3000元至3500元(不含35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3500元至4000元(不含4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4000元至4500元(不含45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4500元以上(含45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是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
倾斜调整方面,在定额调整与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对高龄人员倾斜调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月分别增加60元、70元。
据了解,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凡参加了养老保险的,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当地养老保险基金解决。按照计划,预计在5月底前完成养老金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