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7 18:12作者:王华老师
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5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489元,其中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435元,自2016年7月1日起有关的社保缴费和待遇标准将按此执行。这意味着与之联动的今年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也将随之调整。
市社保局表示,下月起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从3005元提高到3489元,基本医疗保险得多缴11.132元,其中单位多缴8.712元,个人多缴2.42元;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由3967元提高到4435元,补充险多缴9.36元,由单位全部承担,个人不用缴费。
由于我市养老保险费率按省里政策执行,目前社保基本养老金缴费上限与下限还没有调整,就目前险种来说,变化最明显是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举例子
张三为东莞一家单位职工,目前月工资4000元,单位工伤保险费率为0.2%。
目前参保险种为: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全省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986元,东莞市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05元,东莞市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967元,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
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5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489元,其中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435元。
那么,2016年7月1日起,社保缴费情况就有所变化:↓↓↓
单位缴费部分:
1、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
4000*13%=520元(无变化)
2、工伤保险
4000*0.2%=8元(无变化)
3、失业保险
4000*1%=40元(无变化)
4、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3489元*1.8%=62.802元
(原标准3005元*1.8%=54.09元,增加8.712元)
5、生育险
4000*0.46%=18.40元(无变化)
6、补充医疗保险(选择)
4435元*2%=88.70元
(原标准3967元*2%=79.34元,增加9.36元)
个人缴费部分:
1、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