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8 17:17作者:李一老师
安徽养老金2016年上调-退休涨工资最新消息: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
2015,安徽省公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意味着养老金并轨政策在我省正式落地。意见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明确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
改革前参加工作的待遇水平不降低或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待遇水平衔接
2015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告别“免缴费”时代,该政策也被解读为打破“铁饭碗”。
意见以立足增量改革为原则,确保实现平稳过渡。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个人缴费为工资基数8%
根据《实施意见》,改革的范围包括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比例为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比例为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