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7 23:10作者:李天扬老师
山东荣成市大龙嘴村68岁的岳爱娥,春节前拿到了第一笔“月工资”1230元,外加1700元取暖费,“想到我快70岁了,还能每月从国家领这么些钱,自己想吃点什么也舍得买了。”记者日前见到老人时,她连夸现在的政策好。这位曾经在乡镇企业工作过的老人,如今也能像城里人一样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了,她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记者替她算了算,一年养老金几乎是岳爱娥过去一年农活收入的3倍,是60岁基础养老金收入的11倍。
2015年12月,三个儿女一起凑钱,为岳爱娥老人一次性补缴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94428元。这是山东省2015年推出的统一规范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新政策,凡山东各市内符合条件者皆可参保。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者,以个人身份一次性补缴15年养老金后,就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岳爱娥老人笑着说,“所以活得越老越划算”。
往年在农村,个人缴费办养老保险只是个别现象,而当2015年一次性补缴政策的告示在荣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出来后,消息就在几个村里传遍了。同村55岁的宋培芳掏出了手机,把细心收藏的关于补缴政策详解的几条微信翻出来给记者看,回想起去年年底集中办理时的情景,她说队都排到马路上了。
“别管上算不上算,这是长远打算。自己有了保障,也让孩子减轻了负担。”说到一次拿出这么大一笔钱,宋培芳说也真有压力,但她并不心疼,因为现在跟着国家政策走,权当是存钱,她对未来有信心。虽然也有人持观望态度,不知道划不划算,但宋培芳说她并不后悔,“赶上什么事就弄个什么事”。
岳爱娥的儿子邱德强表示,这也是孝敬父母的一种方式,以往给红包老人总不愿意收,如今以老人名义办了保险,也是对他们心理上极大的安慰。
拓展
山东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新政
近日,根据《山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基金举报奖励工作,建立健全举报受理、核查、奖励兑现、举报保密等工作机制和制度,做好举报奖励办法的宣传工作,设立社保基金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并向社会公布。这标志社保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在东营市正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办法》规定,市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对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在征缴、支付、管理和使用等环节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范围涉及单位或者个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四类群体。其中,对举报人的奖励金额按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金额的1%予以奖励,最多不超过5000元;对举报案情重大,且一次性追回社会保险基金超过50万元的,对举报人按追回基金的1%增发奖金,最多不超过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