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2 21:44作者:三水老师
1月7日,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获悉,日前,西安市下发了《关于规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就业创业有关补贴审批流程的通知》,标志着西安市参保的失业人员可申请就业创业有关补贴了。
根据该通知,西安规范了失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创业补贴等就业创业有关补贴的审批流程。对于一些想要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参保失业人员,通知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或自主创业、合伙经营且正常经营,如需办理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应由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单位或自主创业、合伙经营本人填写《西安市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携带相关申请资料,向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经就业服务机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分别审核后,即可办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创业补贴条件的,每名失业人员还可按照程序领取创业补贴2000元。
同时,对于主动吸纳失业人员的用人单位,还发放失业人员安置补贴。用人单位主动吸纳了失业人员,并与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可申请失业人员安置补贴。西安市就业服务中心、市社保中心分别审核后,由西安市社保中心办理失业人员安置补贴领取手续。用人单位每吸纳一名失业人员,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1000元的安置补贴。
此外,由人社部门承办或人社部门批准成立,并经西安市人社局进行资格认定后,开展失业人员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的职业介绍机构,还可申请职业介绍补贴。补贴标准,职业介绍机构每成功介绍1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6个月以上者,给予补贴100元;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3年以下者,给予补贴150元;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者,给予补贴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