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9 10:14作者:三水老师
2016年起本市对228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连续第23次上调企退人员平均养老金提至3355元
2016年1月1日起,本市对228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连续第23次上调。调整后,企退人员养老金每月人均增加305元,平均养老金水平将提高到每月3355元。
市人力社保局3月13日发布了2016年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按国家确定的原则,采取挂钩调整、定额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待遇水平。其中,包括两项普调政策,以及特定群体的三种特殊倾斜政策。
这次调整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1月、2月增加的养老金将随3月份养老金同时补发到位。
此次调整的人员范围是,2016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的劳动合同制工人。
据了解,本市自1994年建立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制度,这是第23次连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将惠及本市228万企业退休人员。
此外,在全面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同时,本市还相应提高了企业退休、退职、退养人员最低养老金标准。调整后,上述三类人员的生活补助费最低标准分别为每月1609元、1464元、1331元。参加此次调整的企业退休、退职、退养人员,调整后不足上述最低标准的,将对应补足到最低标准。
调整方案第一部分:两项普调政策
普调1:按缴费年限
缴费每满一年每月增3.5元
按照养老保险多缴多得的原则,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将按照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
根据规定,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保障多缴多得原则的落实。同时对于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35元;对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52.5元。上述增加额度与往年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