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8 23:34作者:三水老师
【导读】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包括在各级档案寄存机构寄存档案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辞职人员等等。为了确保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解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问题,上海社会保障局规定,符合条件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社保。
【承办机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办理事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咨询电话】:021-12333
办理条件:
1、从事有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等;
2、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
3、已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上海户籍人员。
办理所需资料:
1、身份证;
2、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劳动手册;
3、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
4、户口本;
5、个人社会保险登记表。
【注】: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可选择上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其中之一。同时可与银行签订《授权书(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扣缴个人社会保险费)》。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出参保申请;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完成,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参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