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2 10:33作者:王华老师
2016年四川乐山市退休工资养老金调整如何计算,乐山市退休工资养老金调整
日前,记者从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2016年1月1日起,乐山将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的养老金将争取本月底前到账。此次养老金上调仍实行普调和特调相结合的方式,每人每月最低将上调120元。
普调:每增加1年多5元每人每月最低上调120元
据了解,此次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但在2013年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企业退休人员除外。对企业退休人员的年龄周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人员再按每超过1年增加5元调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乐山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举例说,例如企业退休人员王某的缴费年限是30年,其缴费年限增加的养老金就是75元,加上普调的120元,他每月的养老金就增加了195元。
特调:六类人员仍可重复累加享受
今年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将在普调基础上,继续对六类特殊群体实行政策倾斜,分别在普调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今年的养老金调整仍对六类人员实行可重复享受特调政策。”该负责人介绍说,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建国后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人员、原个体工商业者、年满70周岁及以上人员等均在普调的基础上,每月各再增加80元、30元、30元、40元。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同时,对2013年年度内艰苦边远地区新增退休人员执行在普调基础上,再增加40元、50元、60元不等金额的标准(在此前调待中已享受人员不重复享受)。
进度:争取本月底前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