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1 10:17作者:王新老师
2016年江苏扬州市退休工资养老金调整如何计算,扬州市退休工资养老金调整
记者昨获悉,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已于今年4月底顺利完成,此次养老金调整对象为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
据了解,本次养老金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调整,调整的主要办法包括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普遍调整: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下同),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乘以3.5%计算增加额,计算额见分进角。
在适当倾斜方面,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人员,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和70元。
据了解,此次调整共涉及退休职工100041名,平均月增发养老金238.7元,调整金额从2016年1月起补发,1月至4月的调整金额已于2016年4月30日发放到位,2016年5月起养老金按调整后的新标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