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5 10:18作者:李天扬老师
2016年湖北随州市退休工资养老金调整如何计算,随州市退休工资养老金调整
从市社保局获悉,全市2016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发放到位,66669名退休职工养老待遇月人均增加205元,调整后人均养老金1707元。
本次养老金调整,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相结合。其中,定额调整即只要符合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根据退休时间的早晚,每人每月增加101元、111元和121元。挂钩调整是依据每位退休人员本人的实际情况,按本人实际缴费年限及基本养老金标准增加养老金。倾斜调整则是对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老工人、享受薪金制的人员、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符合劳社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等四类人员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调整。同时,重点向70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按年龄对高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截至5月底,全市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发放到位。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每月养老金为1707元,月人均增加205元。企业高龄退休倾斜照顾人数为9396人,月平均倾斜水平为256元。
此次调整对象是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新的待遇标准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此次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倾斜和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重点向退休早、缴费年限长、参加工作早及高龄人员倾斜,将惠及本市6.6万多人。
定额调整,即对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1元;对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1元;对200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1元。挂钩调整,即按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倾斜调整,即在上述调整的基础上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老工人、享受薪金制的人员、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符合劳社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分别按30、25、20、10元给予倾斜调整(对同时符合两个倾斜调整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