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3 09:12作者:李一老师
2016年广东湛江市退休工资养老金调整如何计算,湛江市退休工资养老金调整
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转发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要求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目前已调整到位,人均月增176元。
据了解,自2005年开始,我市根据国家、省的要求每年调整一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今年已连涨第11次,我市近26万企业退休人员受益。此次调整对象为2016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2016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标准时,同时按本次调整办法进行,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发放。
据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按照普遍调整与倾斜调整相结合、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并按规定确定倾斜人群。其中:定额调整部分规定每人每月按照113元定额计发,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按相同标准发放,体现公平原则。定比调整部分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计算调整额;2016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缴费年限长、缴费水平高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相对较高,因此其定比调整部分增加的金额也相对较高,体现效率原则。倾斜调整规定对2016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单列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仍未达到我市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我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