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8 08:12作者:李天扬老师
吉林市2016年度养老险缴费基数和养老保险金领取计算调整通知
根据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2016年度缴费基数核定及年检工作的通知》,2016年度养老、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已正式开始。具体说明如下:
2016年度吉林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3,725.67元/月。
(1)缴费基数:
养老、失业基数下限2,235.40元(2016年吉林市月平均工资3,725.67的60%)。
养老、失业基数上限11,177.00元(2016年吉林市月平均工资3,725.67的300%)。
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已按照此标准进行征缴。
(2)执行时间:
本次申报的养老、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自2016年1月起生效。
(3)缴存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缴存比例20%,养老保险个人缴存比例8%;
失业保险单位缴存比例2016年1-2月为2%,2016年3月起为1.5%,
失业保险个人缴存比例2016年1-2月为1%,2016年3月起为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