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2 16:57作者:王新老师
2016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与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推出了一款专门针对城镇企业下岗职工困难人员的社保金融产品“保无忧”养老保险专项贷款,以极低的门槛和特别优惠的利率,帮助城镇企业下岗困难职工缴纳养老保险,以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近年来,随着社会平均工资的递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随之上涨,对于我市部分下岗职工、低收入者和灵活就业人员而言,缴费压力也逐年增大。据统计,我市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10年且缴费已满10年但不满15年的参保人员,截止2016年12月底未缴费的人数有14694人,每年拿出一笔钱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成了许多困难职工的一大难题。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切实解决城镇企业下岗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资金问题,推动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深入开展,我市结合实际情况,从2016年起,在梅列、三元、沙县、永安4个县(市、区)试推行“保无忧”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专项贷款。
申请条件:凡是具有梅列区、三元区、沙县、永安市户籍的城镇企业下岗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至贷款授信到期日年龄不超过65周岁,已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保费满10年(含)以上,并在60周岁可领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的家庭困难人员,皆可向参保所在地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提出“保无忧”养老保险专项贷款申请。
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授信最长10年,授信额度单笔贷款最高金额,为每年应该缴纳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贷款以受托支付的方式,转入借款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用于缴纳个人的养老保险费。贷款利率为贷款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贷款本息采用领取养老金前按年付息,领取养老金后贷款到期利随本清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