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0 00:03作者:李天扬老师
浙江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2016年浙江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最新消息
浙江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每月增加125至133元
近日来,浙江省社会保险新政策陆续出台。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涨12年
浙江省人社厅发布消息,从2016年1月1日起,对企业退休人员增发基本养老金,这是我省自2004年以来连续第12年调整提高。
此次增发基本养老金的对象为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全省439万人可享受此政策。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5-133元。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相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5元。同时,对高龄退休人员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上涨20元
省人社厅此前还宣布,从2016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调整为120元。截至2016年底,全省当年新增参保人数49万人,参保人员总数达到1342万人,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其中60周岁及以上领取养老金人数580万人。
这是我省自2010年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来,第四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后,我省城乡居民养老金水平仍将位居全国各省前列。
率先全国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今年,浙江省还将在全国率先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截至2016年底,全省户籍人员的参保登记率已达58%。接下来是对省内户籍的未参保人员进行入户调查,登记个人信息,了解参保现状及未参保原因。目前,全省各地正积极准备春节期间的入户调查工作,将利用春节回家团聚、人员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开展入户调查。根据计划,全省将于2016年底前完成调查登记工作,2016年底前建立集中统一的全民参保登记动态管理机制,以实现符合参保条件的本省户籍人员应保尽保。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
关于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5〕13号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省级各单位:
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适当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