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5 22:36作者:三水老师
四川2016年退休工资调整最新消息四川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解读
四川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最低一月涨120元
省人社厅3月3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经省政府研究决定,从2016年1月l日起,为我省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确定,最低每人每月提高120元。新增加的养老金将于4月底前发放到位。
连续11年提高今年每人每月最低增加120元
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负责人介绍,这是我省连续第11年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着力体现公平,挂钩调整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进一步体现鼓励参保缴费的激励机制。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对国家设立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省份,适当提高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水平;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该负责人表示,国家所确定的调待标准是各省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10%,不是每一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10%。这意味着,部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实际增加额可能超过本人退休金的10%,也有部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实际增加额可能达不到其本人退休金的10%。
鼓励长缴多得超过15年最低年限每超1年加7元
今年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提高的最大亮点在于,挂钩调整待遇提高,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按每超过1年增加7元计算,而在去年调整时规定的是每超过最低缴费年限1年增加5元。“此举进一步体现了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负责人介绍,截至2016年底,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平均年限不长,相当部分退休人员缴费年限为15年。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要求,我省从2013年开始对超过15年最低缴费年限的缴费年限进行增发,按每超过一年增加5元调整。
截至2016年底,全省有企业退休职工611.4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