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9 08:40作者:李一老师
好消息!山西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又涨了
从今年1月日起,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再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年增加4.7元此次“涨薪”为“十一连跳”
省人社厅传来好消息,今年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具体办法正式"出炉",从今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再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4.7元。这次养老金提高退休人员有啥反映,还有哪些期盼?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养老金实现“十一连跳”
此次的调整范围是: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
调整办法和标准如下: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再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4.7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其中,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缴费年限不满1年部分按1年计算。
在上述基础上,对下列人员,再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具体包括: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但不符合离休条件或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建国后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对于在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在上述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此外,军队转业干部退休人员按上述标准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养老金(含冬季取暖补助)低于2638元的补齐到2638元。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我省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十一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
4月底前足额发放到位
此次调整所需资金,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承担。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企业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2016年,全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88.7万人。2016年末,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增加至170.6万人。其中,太原市经过连续调整待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月平均水平,已经达到2393元。
省社保局负责人表示,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将全力以赴搞好政策落实,确保将提高后的养老金4月底前足额发放到位,且不得发生新的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