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6 07:39作者:王华老师
江苏养老金何时补发,2016年江苏退休人员养老金补发时间最新政策消息
2016年江苏省养老金并轨方案最新消息
昨日,国务院发布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这也意味着,“养老金双规制正式成为历史。国家的改革办法已正式出台,那么,江苏情况如何?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江苏将会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尽快落实,但具体的时间表还没有。记者了解到,2013年末江苏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124万人。
所谓养老“双轨制”,指的是两套并行的养老金体系,一套是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由财政统一支付养老金,另一套是社会企业单位的“缴费型”统筹制度,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
目前,江苏针对不同的人群有三种养老保险制度,分别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江苏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949.70万人,其中缴费人数1807.86万人,参保率继续稳定在95%以上。江苏已连续10年以10%左右的幅度上调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目前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达到2236元。
2016年1月14日,国务院以国发〔2015〕2号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决定》要求,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决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一、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改革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既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员之间贡献大小差别,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