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7 13:45作者:王华老师
养老保险待遇提高我市近9万居民受益
“现在,我参加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个月增加了95块,每月都快领到300块钱了,解决了我每月的基本生活问题!”近日,家住新郑市八千乡八十多岁的张凤英老人逢人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点赞”。
为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生活质量,调动居民参保续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新郑市对参保人员待遇和缴费标准进行了调整,使8.9万居民受益。
一是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2016年10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75元的增加到120元。
二是增加缴费档次。从2016年1月1日起,在原有15个缴费档次基础上,新增年缴费4000元和5000元两个缴费档次,政府分别给予230元和260元的补贴。
三是提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高龄老人生活补助。从2016年1月1日起,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的,由每人每月50元调整到100元;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由每人每月100元调整到2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者,由每人每月200元调整到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