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4 17:45作者:王新老师
失业人员最高可享5000生育补贴
生育补贴是生育保险的一个重要内容。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12个月内,可申领生育津贴。符合相关条件的佛山市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可享一次性生育医疗补贴,最高5000元。
参保职工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12个月内,由参保职工所在单位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2016年后,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提前解散等情况实施前,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备手续。已办理报备手续用人单位,须提供申领生育津贴要求的资料(见文末温馨提醒,第4项除外),以及参保职工的中国农业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
从2013年1月1日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的失业人员、佛山市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工伤职工不参加生育保险,已参加佛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参保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妊娠分娩,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生育医疗补贴(含产前检查及分娩住院),阴式分娩3000元,剖宫产及双胎以上妊娠分娩5000元。
温馨提醒
申领生育津贴所需资料
参保职工所在单位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佛山市职工生育津贴申报表》,此表可在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fssi.gov.cn,并需要单位盖章。
3.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或由佛山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市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或准生证明)需到本市现居住地或男方本市户籍地镇(街道)计生部门办理计生证明的确认手续。现居住地不在本市的,需到参保职工单位所在地镇(街道)计生部门办理计生证明的确认手续。
4.参保单位的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5.参保单位已按规定向参保职工发放全额生育假期工资的凭证。
6.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同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顺产、难产分娩的
①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2)产妇或婴儿死亡的
①死亡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3)流产的: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4)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