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20:27作者:王华老师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提出9个方面29条政策措施,明确到2020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努力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
自2006年《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颁发后,时隔8年,我国保险业的面貌已发生较大改变,保费规模的全球排名从2005年的第11名跃升为2016年的第4名,已成为名副其实的保险大国,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我国仍非保险强国,在许多方面与发达保险市场还存在较大差距,还不能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主任田辉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专访时表示,在我国从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的跨越过程中对保险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此背景下,新国十条应运而生,为保险业在新的阶段继续保持活力、蓬勃发展指明了方向。此次《意见》提出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田辉建议可以最先从启动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着手。
与时俱进 新国十条三重亮点值得关注
田辉认为,新国十条与老国十条存在明显区别,有三个亮点值得关注。
第一,定位高远。新国十条对保险业增加了现代和服务业两个修饰词。众所周知,现代服务业既包括随着技术发展而产生的新兴服务业态,也包括运用现代技术对传统服务业的改造和提升,是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方向之一。全球范围内保险虽然是拥有悠久历史的古老行业,在新中国的发展历程却仅有改革开放后的30多年。新国十条从现代服务业角度破题,实际上是将保险业的发展与中国未来经济发展紧密联系起来,这一古老又朝阳的产业,必将在新环境、新技术、新模式支持下焕发勃勃生机。
第二,赋予重任。旧国十条中,保险业仅是 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而在新国十条中,不仅开篇就指出 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社会文明水平、经济发达程度、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而且在其后具体要点论述时,不断将保险与民生保障网、社会治理体系、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等宏大目标相挂钩。这显示出,保险业已不仅被看作是一个简单的金融行业或工具,而是被寄予了更多期望,被赋予了更大的责任和更高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