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20:27作者:李天扬老师
减税养老预计明年内启动试点
13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业内俗称新国十条,与2006版国十条 相比,这一次的国十条起草更多是站在国家角度,而不仅仅是站在行业角度。
文件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的现代保险服务业,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提到了两个重要的数据,一个是保险深度(即:保费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值)达到5%。现在的水平大概是3%左右。另一个是保险密度(保费收入与总人口比值)达到3500元每人。据介绍,这次文件的创新点很多,有三大方面的内容最值得关注。
民生亮点
亮点1:减税养老将适时试点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意见明确将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这也意味着我国酝酿已久的减税养老将正式实现。
税务专家介绍,减税养老就是投保人不是投保的每月缴税,而是领取养老金之日再缴税,这是一种推迟缴税,是幅度较大的税收优惠。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指个人收入中用于购买商业补充养老保险时,其应缴个人所得税可延期至提取保险金时再交税。目前普遍是个人收入纳税后才交纳保费,就相当于从现在开始免除个税,然后退休之后再少征一点,等于把税收往后递延。一旦递延政策下来,我们在买商业保险时首先就考虑到它可以为我们节省个人支出,个税少缴了,大家购买的积极性就会比较高。北京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解释说。
据了解,这项内容的试点要求在2016年内启动。
另外,根据意见,普通百姓购买养老保险的选择将更多,比如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等。同时还将发展独生子女家庭保障计划、探索对失独老人保障的新模式、发展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等。
亮点2:建立巨灾保险基金
第二个亮点是研究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等制度,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制定巨灾保险法规,建立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制度,建立巨灾风险管理数据库。
刚刚发生的云南鲁甸地震提醒巨灾保险制度要加快建立。在国际上,巨灾商业保险赔款一般占到灾害损失的30%至40%,我国还不到1%。
对于巨灾保险,意见这次明确,包括研究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等制度,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