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20:20作者:李一老师
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养老险本月起可互转
以前在农村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今进了城工作参加的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两种保险如何衔接?本月起,我省将按照国家规定把新农保、城居保合并统一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实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种制度的互转衔接。昨日,省人社厅就此进行政策解读和培训。本报记者针对参保人员普遍关心的如何办理衔接手续等具体问题,专门采访了省人社厅相关处室负责人。
新农保、城居保二合一
据介绍,我省在不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上,于2016年和2016年,先后启动实施了新农保和城居保试点,并于2016年实现了两项制度全覆盖,标志着覆盖全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全面建立。目前,全省参加新农保和城居保的总人数达到 1521.19万人,其中,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人数345.22万人。
今后,新农保、城居保合并后将统一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行,共同构成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办理衔接需达退休年龄
本月起,这两种并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互转衔接。具体衔接办法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申请办理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新政主要惠及两类群体
打工地方不确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高,但是需要缴费满15年才能享受待遇,还不如把钱揣在兜里踏实,所以我就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我省务工的程先生说出了大多数农民工的心声。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两项制度衔接将主要惠及两类群体:一是进城务工的人员,他们在乡务农时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而后进城务工又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另一种是城镇就业不稳定人员,他们在家待业时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就业后又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这两类群体,今后可在两种养老保险制度中交叉选择参保,进退皆可,进可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并享受相应的待遇,退可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兜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