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20:19作者:王华老师
广东省人社厅微信公众号昨日发布消息称,7月1日起,广东执行新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
据介绍,按照《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268号)要求,根据省统计部门提供的相关职工和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统计数据计算后,2015社会保险年度(2016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的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出炉:上限从12645元调为13404元,下限从2139调为2408元。
据省人社厅介绍,广东省2016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468元,其中,广州平均值全省最高为5808元,深圳排第二,为5218元。珠海、佛山紧跟其后,分别为4665元和4196元。潮州市最低,为316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