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20:19作者:三水老师
近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通知,2016年当年办理申领城镇企业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在按上海市现行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后,可再按照上海市对2016年退休人员的补充规定增加养老金。其中,增加月基本养老金的比例在2016年规定的基础上可再提高3.5%,绝对额可再提高30元。
此次对2016年当年申领城镇企业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补充计发的基本养老金,将从本人实际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计算。社保经办机构将自7月底起通过相关银行、邮局发放到2016年已经领取养老金人员的账户中。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所需费用由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
另据了解,上海市还将对2016年办理申领小城镇社会保险养老金的人员,在按照小城镇社会保险办法计发养老金后,也将再按补充规定增加养老金,具体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作相应增加,并自7月底起发放到2016年已经领取养老金人员的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