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20:18作者:王新老师
全市灵活就业人员
养老缴费标准有变
7月1日起,全市城镇职工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启用新的缴费基数。昨日,记者从郑州市社会保险局获悉,全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2015缴费年度缴费标准确定,参保者当年最高缴费26773元、最少缴费5354.64元。
据市社会保险局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促进就业,考虑到郑州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连年增长的客观现实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实际经济承受能力,在2016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期间,本缴费年度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将按上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100%、200%、300%四档进行保底、封顶确定,参保者可在区间自由申报缴费基数。但是,凡未申报选择的参保人员,则按照最低缴费工资确定其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调整后,这意味着省会自由职业者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的选择余地将有更大空间。按照规定,由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统一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因此,参照郑州市2016年全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4622元的标准计算,2015缴费年度期间,全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四档缴费标准分别为:第一档,每月446.22元、全年5354.64元;第二档,每月743.7元、全年8924.4元;第三档,每月1487.4元、全年17848.8元;最高档,每月2231.1元,全年2677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