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20:15作者:李一老师
保险版以房养老有点冷:房价风险难控令险企观望
在经过3个月内部征求意见后,保险版的以房养老终于正式落地。
6月23日,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意见》),宣布从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地正式开展为期两年的试点,投保人群为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
记者了解到,尽管有幸福人寿、平安人寿等部分险企正在积极推动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的开发,但在没有明确盈利模式的情况下,保险行业整体而言均处于谨慎观望中,参与热情并不高,而这令未来试点面临不少现实的考验。
不过,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在国外也是小众业务,而从该业务在我国的发展前景来看,它只是通过市场化手段运作的一种补充养老方式,是为已拥有房产的老年人提供一种增加养老资金来源的选择,不会影响老年人传统的养老方式。
试点将是小众市场
去年9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并由保监会作为此项工作的牵头部门。但此后,不仅业内对其可行性争论不已,公众更是以较为激烈的态度来谈论这一话题。
一开始的时候公众对它有一些误解,以为要把它变成养老保障政策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实在我看来这就只是一个老年理财产品,一种养老的金融工具,我个人更关注的问题是它的市场潜力究竟有多大,是否能真正为公众解决现实问题。但短期看来,市场需求不会太大。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系教授朱铭来对本报记者表示。
实际上,过去几年,已有银行等行业在部分地区开展过反向抵押试点,对此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和银行推出的反向抵押业务相比,由保险公司开展老年人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其最大特点在于将反向抵押业务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保险公司将依照合同约定定期向老年人支付养老年金直至身故,确保老人的晚年生活后顾无忧。
它本质上还是一个反向抵押。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养老保险处处长姚渝表示,当老年人过世的时候,家属可以选择自己来偿还保险公司已经发放的年金的本息,然后把房产解除抵押权,将房子拿回去,而另外一种方式就是保险公司拍卖房产,来获得已经发放的养老年金的金额,剩余部分返还给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