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20:07作者:李一老师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这意味着以延迟退休为突破口,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乃至社会保障制度将面临再次调整。然而,延迟退休年龄关乎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政策细节可谓众口难调。延迟退休是否是决策者的一厢情愿?
延迟退休政策信号为何遇冷
要问民意舆情对延迟退休是支持还是反对,坦率地说,多数人对延迟退休抱有抵触态度。无论是官方调研,还是民间媒体的社会调查,结论大都表明,多数人并不支持延迟退休。而上海市柔性延迟领取养老金政策,自2016年试点以来,仅有数千人自愿参与,与上海现有的数百万退休职工相比,这一可怜的数字表明大部分在职员工对延迟退休新政并不感冒。
实际上,每一项政策的实施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不同群体的利益,甚至会形成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再分配。高层不断释放延迟退休的信号,却频频遇冷,表明普通劳动者对延迟退休会损害自身利益的担忧。
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确立了针对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制度,与之前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金制度并立,形成了极具社会转型色彩的养老双轨制。在养老双轨制下,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不需要本人在退休前缴纳,全部由财政负责;而企业退休员工的养老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在其退休前共同缴纳。而且,从现实来看,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金可达到在职工资的八九成,而企业退休员工的养老金只能达到在职工资的四至六成,替代率严重偏低。
养老双轨制犹如一道藩篱,人为地将劳动者划分为体制内和体制外。对于体制外的普通企业员工,特别是劳动强度大的员工而言,延迟退休将意味着他们在退休前要缴纳更多的养老保险费,退休前的生活负担因此而增加,虽然理论上退休后会获得更高的养老金,但羊毛出在羊身上,而且,领取养老金的时间缩短了。对于体制内的退休人员,延迟退休不仅意味着他们正在享受的零养老保险费待遇得到延长,还意味着他们的权力、声望等身份属性能够继续得以保有,而退休后却可以享受多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退休金。况且,延迟退休政策的制定者又恰恰属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范畴,这也难怪为何高层屡次以延迟退休试探民意,却得不到大多数民意舆情上的支持。
从主观方面来看,企业和企业普通员工对延迟退休的积极性都不高。对于在企业低层次岗位工作的群体来说,他们的在职收入较低,养老金和在职工资差距不大,作为理性人,都不愿意延迟退休,多缴纳几年养老保险费。对于在企业高层次岗位工作的群体来说,退休后往往可以被用人单位返聘,可以获得养老金和返聘报酬双重收入,他们显然更愿意按时退休。而且,企业返聘退休员工的人工成本,由于不必为其支付养老保险费,反而更低。